近日,工業和信息化部、國家能源局、國家認監委聯合印發《關于促進先進光伏技術產品應用和產業升級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,針對我國光伏行業部分落后產能不能及時退出市場、先進技術產品無法進入市場、光伏產業整體技術升級緩慢等問題,提出發揮市場對技術進步的引導作用、嚴格執行市場準入標準、實施“領跑者”計劃等八項舉措。
眾所周知,在過去的十年中,我國光伏產業經歷了快速的發展,但也存在低端產業鏈生產環節的重復建設、產能盲目擴張導致產能過剩的問題。針對這種情況,《意見》特別提出要根據不同發展階段的光伏技術和產品,將采取差別化的市場準入標準,支持先進技術產品擴大市場,加速淘汰技術落后產品,可謂切中肯綮。
《意見》同時還提出要實施“領跑者”計劃,要求項目采用先進技術產品。據了解,該計劃衍生于2015年1月8日發改委等八部門發布的《能效“領跑者”制度實施方案》,而所謂能效“領跑者”是指同類可比范圍內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產品、企業或單位。
有理由相信,《意見》出臺及對行業“領跑者”的支持,中海陽等在光伏領域有著深厚技術積累、豐富項目經驗、較高客戶滿意度的太陽能發電企業必將走上發展的快車道,并促進行業整體技術水平的提升。